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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关于变更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沙头角站至海山站区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 2018-04-01    来源:

  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沙头角站至海山站区间工程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片区,属于地下隧道区间段轨道工程。项目于2017年12月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市政字YT-2017-0001号)。现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关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1.将原证中“最高黄海高程为14.2m,最低标高黄海高程7.6m”变更为“绝对标高(黄海高程)为-11.64m到11.07m”。

  2.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1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http://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5363078 )

  附件:沙盐区间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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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盐区间.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