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地合字(2005)003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位于盐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的中深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宗地号J305-0300),土地用途为加油站用地,用地面积约1745.57平方米,为现状加油站,土地使用年期从1998年05月27日至2018年05月26日止。
现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上述加油站用地续期,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续期事项公示如下:
一、该加油站用地按短期租赁方式续期使用,期限为两年(从2018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
二、公示期为30天,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23日。公示期内如对该用地续期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用地位置图
联系人:周工 电话:25355962 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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